南京大学集成电路学院2024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11-28浏览次数:10

南京大学集成电路学院2024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2024年,南京大学集成电路学院继续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为切实有效地落实本项招生机制,结合教育部、我校相关规定及学院自身特点,特制定本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我院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40100)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招生工作。

一、申请条件(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正常;

3、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

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硕士毕业人员;

3)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硕士或博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570分,或CET-6≥426分;

2IELTS ≥6.5

3TOEFL ≥85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5、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二、申请条件(科研能力)

1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须来自与南京大学集成电路学院有合作关系的科研院所,并提供能够证明自己学术水平的成果,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排名前二);

3)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三等奖以上(本人排名前三)。

2报考“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已发表1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论文(第一作者);

2)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申请国家发明专利(至少已到“实质审查”阶段) 1项。

三、“申请-考核”制办法

1、材料审核

对所有报考的博士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包括:

1)基本材料:《南京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最后一页须由考生本人签名)、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两份《专家推荐书》(分别请两名具有教授(或相当技术)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以及根据各自情况所提交的相应学历证明材料等;

2)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材料:硕士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期间的获奖证书、自我评价等。

2、确定初试名单

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组”,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预选,根据招生名额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考生名单。

3、专业考核

所有考生参加专业考核。专业考核分为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两个环节。

1)专业笔试

(1)专业笔试考核小组: 由专业小组提议,经学院审核批准,成立一个由3名以上教师组成的专业笔试考核小组;

(2)专业笔试考核内容:精选该专业快报级别以上国际刊物的英文文献若干篇,分别筛选适当篇幅的内容,作为专业笔试试卷;

(3)专业笔试考核要求:对英文文献进行阅读理解及翻译,考试时间2小时;

(4)专业笔试考核计分方法:专业笔试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

(5)专业笔试考核的组织工作:专业笔试考核小组的教师负责命题、评阅;学院统一完成专业笔试考核的组织、实施。

2)专业面试

(1)专业面试考核小组:学院组织成立专业面试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至少由5名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其中博导至少3人)组成;

(2)专业面试考核内容:考生做8分钟的报告,汇报自己的工作、已有业绩及对未来攻读博士期间工作的设想和打算。考生接受面试老师的提问;

(3)专业面试考核计分方法:面试教师对考生已取得的业绩、创新能力、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等进行独立打分,并给出录取意见。专业面试满分100分;

(4)考核过程中同时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分,以合格/不合格给出考核结果。思品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办法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原则如下:

1)专业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总成绩即专业面试成绩;

2)思品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申请-考核制”考生与硕博连读考生一起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

4)所有专业笔试进线的考生,按报考导师,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定向生的录取比例由当年的报考情况确定,不超过我院当年招生总名额的10%

6)若有正式录取的考生放弃,则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结合导师意愿启动替补程序,根据导师名下合格考生总成绩排序顺序进行补录,替补结果以研究生院审核为准。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 、网上报名

申请者应登录南京大学指定的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博士生网上报名须知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报考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方案。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通知为准。

2、寄送材料至院系

考生在20231227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将如下材料寄送(EMS或者顺丰)到集成电路学院(地址:苏州市虎丘区东渚街道太湖大道1520号南京大学苏州校区东校区,董老师收,0512-68769177,邮政编码:215004):

1)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两份由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模板下载地址:http://grawww.nju.edu.cn/943/list.htm);

4)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

5)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按申请条件“科研能力”中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3、寄送材料至研究生院招生办

网上报名后,涉及到以下两类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231227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寄送到(EMS或者顺丰)仙林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行政北楼9楼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25-89683251,邮编:210023)。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备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报考条件外,须同时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各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及要求。2024年我校具体专项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相关专项计划的拟录取名单将由学校公示,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2)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硕士或博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正在国(境)外就读的考生,须提供国(境)外就读高校的成绩证明复印件。

4、考试时间

经材料审核及初选后,院系公布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及考试时间等,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报考者报名前应仔细阅读2024年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目录及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信息公开及监督保障

本院系和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博士生招考工作进行直接领导和全过程监察督导。

本院系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网站上公布申请考核实施细则、材料审核结果、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

如考生对本院系博士研究生招考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院联系。联系电话:0512-68769177,邮箱:ic_nju@nju.edu.cn

六、其他

1、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细则及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公布的《南京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南京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网上报名须知等。

22024年我校具体专项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或招生专项,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3、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最新文件政策为准。请考生随时留意关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院系网站的最新通知。



南京大学集成电路学院  

20231128日